安阳火灾死亡38人,引起了全国关注。昨天,国务院已经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事故过后,查明原因, 追究责任是惯例,追责已经在路上。昨天,应急管理部也召开了一次党委会,部党委书记王祥喜讲话,其中有几句是针对这次事故的: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即部署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力量逐家逐栋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坚决整治违规电气焊、违规动火、擅自改变厂房用途、违规采用夹芯彩钢板、堵塞安全通道等突出隐患……这几句话里面的几个关键词: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违规电气焊,擅自改变厂房用途,违规采用夹芯彩钢板,堵塞安全通道,都与这次事故有密切的关系,责任追究的方向不难判断。
追究责任确实是必要的,但更关键的还是要研究火灾规律,通过吸取火灾教训,研究采取更接地气的措施,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下一次恶火的发生。这次火灾的起火原因,已经初步判定为电焊。早在2000年时,河南洛阳东都商厦就是因为违章电焊,导致309人死亡;去年的大连,今年的杭州,都发生过电焊引起的大火,导致多人伤亡,还有消防员牺牲。对于违规电焊(明火作业),根据消防法63条,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这个处罚只针对了个人,所以我们经常听到的都是电焊工无证操作,违规作业,被罚款或拘留,但是对单位却没有什么处罚。我们都知道对于火灾来说,管好火源就能不起火,是最根本和最重要的措施,也是单位最应该履行到位的消防职责,但是电焊这样一个引发多次大火的明火作业行为(相当于火源),却在平时大量存在,背锅的都是电焊工,单位却不受处罚,是不是消防法在顶层设计上,对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罚太轻了?特别是事前的管理上,是不是应该多增加对火源管理方面的法条和罚则?安阳这次火灾,一楼起火后,现场人员并未通知二楼的人疏散,二楼部分人员是在听到异响、发现有烟之后,才有部分人员自行疏散的。如果一楼火灾现场的人能够去二楼喊几声,悲剧就不会发生。这也就是说,火灾之所以成灾,是因为缺乏最基本的员工消防技能培训,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疏散通道减少或堵塞的问题,有时候再多的通道可能也起不到作用,人的因素也是极重要的。对单位来说,相比消防设施器材,并不需要投入太多,就能教会员工火灾应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喊几声,关个门,掌握这些技能有什么太大投入和困难呢?所以,通过火灾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指导提升单位的消防能力,才最关键。见物不见人,要不得。追责,是有利有弊的。对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来说,害怕追责,就不得不查不罚,大小法条、技术标准全部要求合规,企业面临生存困难,不得不应付,有时候怎么做都要挨罚,就选择躺平。河南近年来发生过不少大火,比如长垣歌厅火灾,死十几人;平顶山鲁山养老院火灾,死数十人(特别重大火灾);去年的柘城武馆火灾,死十几个孩子。去年武馆火灾之后,县委书记、县长均被免职,前述火灾中有多人受到责任追究,河南全省消防整治力度空前,去年的时候一度灭火器都卖空了。但就是这样的严厉追究,空前大力度的治理,也并没有阻挡住安阳火灾的发生。这也说明,火灾是一个复杂的客观存在,它总是要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发生的。如何运用火灾的基本原理,去思考并实施更加务实、高效的减灾举措,是对我们的考验,是火灾调查处理的题中之义。
靠山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