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些安全生产管理被搞得高深莫测,一般人是看不懂弄不明白的,什么风险预防体系、隐患等级、风险级别几乎找不到一个权威的解释,也很难有人说得清楚。再加上有关法规规章长期得不到修正,一些部门随意制定和发放经不起推敲的文件,不少标准规范相互矛盾执行不下去,使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知如何是好、无从下手,只能是照葫芦画瓢应付差事。而我们所说的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员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在这样高深莫测的管理之下很难有主动性,许多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其他想参与安全生产人员不知如何参与。实际上,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和方法并不是那么复杂和深奥,而是人人都懂的或都接受并能够按照实施的简约化安全生产管理。
比如何谓风险点、什么是风险源、危险源和隐患又是什么?不是专门研究安全生产管理的不一定搞得清楚,即使知道一些名词,也不一定分得清楚,作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人员也没有必要把这些名词搞得那么明白,如果想搞明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原因在于这么多名词极易混淆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和方法,反而使安全生产管理陷入混乱、无从管理。
目前,不少部门和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在积极推行或参合一些危险防范体系,在一些文件中郑重其事地引用了风险点、风险源、危险源和隐患等术语或名词。实际上仔细分析风险点及风险源名词几乎是同一个意思,危险源与隐患息息相关,作为生产一线各类人员来讲最终知道“隐患”二字即可,如在深入领会“隐患就是事故”就能更加主动地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现在正在盛行的所谓危险防范体系,不少部门的管理性文件要求排查风险点或风险源,给人们的印象是在生产活动中处处都是风险点或风险源的,几乎找不出一处不是风险点或风险源的。所谓的排查风险或隐患工作最终是列出生产活动及其活动场所的风险点或风险源或危险源或隐患,然后有关部门在这些所谓的“大数据”之下推出所谓的安全生产管理“创新”方法。这样的管理结果必然带来的问题是安全生产管理处处有“风险”、处处有“危险”,没有一片“静”土。现在走进某些生产活动区域,看到“危险源”清单牌子林立,各种警示牌一溜子排开,不但起不到警示教育,反而使人们麻木了。
与风险或危险有关还有隐患一词,危险与隐患虽有不同却非常相近,所以人们常常将危险源称之为隐患。目前一些地区又出现安全生产管理的“双重预防体系”即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这两个体系,再又出现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及职业病危害双重预防体系,使得不少人对于“双重预防体系”与过去所提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或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有什么区别或有何关联产生困惑。特别是对其中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之间的关联以及风险分级管控、隐患分级查处的方式方法和目的感到不解。
复杂的管理带来本不应有的复杂问题:
问题一:存在不存在没有无风险点或无危险源的生产活动或场所?
问题二:风险管理或危险管理的目的是消除、减少或规避风险(或危险)吗?
问题三:风险(或危险源)公示牌或风险辨识牌是否必须固定设立在生产活动场所?
问题四:能否根据风险点直接判断或认定风险点的等级?
问题五:能否根据隐患直接判断隐患造成后果的大小?
问题六:一般危险点(或一般隐患)不会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问题七:重大安全隐患属于整改复杂或难以整改类的隐患吗?
问题八:车间或施工项目部或作业班组不能直接管控所谓的重大风险(或重大危险)吗?
问题九:风险点和隐患数量或大小的统计是为了在管理终端呈现“大数据”平台吗?
问题十:每个风险点或隐患治理都应按统一流程进行吗?
问题十一:政府部门协调解决重大隐患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
以上等等问题没有搞清楚,就很难有一个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反而把简单的安全生产管理搞复杂了。
实际上,目前所谓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安全生产检查或安全生产督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就是我们常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或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所以简单而又明了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质不在于隐患排查,而是在于督促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生产生产条件,归根结底的一条就是各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生产责任中尤为重要的是各个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必须清楚各自的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真正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简言之,安全生产管理是应当让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单位、部门能够知晓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如何履行其职责,这应贯彻到整个安全生产管理中,成为灵魂和精髓。履行其职责是安全生产所需的最基本、最简单的道理,其各项职责也没有那么复杂的要求,不需要深奥的理论和方法来贯彻和推动,现在那些复杂的管理把这一简单而又非常重要的管理思想和要求忽视了,甚至抛弃了,丢掉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灵魂和精髓!
谈其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也没有那么复杂的程序和要求。前面所述,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质就是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抓住了安全生产条件这根主线,一切迎刃而解。因为安全生产条件涵盖了安全生产管理所有的要求和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就是围绕安全生产条件管理要求提出了各项管理规定和法定职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最基本职责要求就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总之,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是安全生产管理两条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一切偏离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条件的管理要求都将把安全生产管理搞得复杂化。
让安全生产回归简约化的管理,请关注安全生产责任,请关注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