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1991年——2001年改为“安全生产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化学毒剂分为6种,神经性毒剂、糜烂性毒剂、窒息性毒剂(单纯窒息性气体、化学窒息性气体)刺激性毒剂、暂时性失能剂、氰类毒剂。化学中毒事件发生后,现场及时有效的急救,对于挽救患者生命、防止并发症及后遗症的发生都十分重要。 01 应急要点 ●迅速脱离现场:化学中毒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将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转移至毒害源上风的安全区域,以免继续受化学毒剂的侵害。 02 防护要点 ●呼吸道的防护:在未知现场存在何种有毒有害气体或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未知的情况下,原则上应使用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或正压式呼吸防护用品);当你所处的场所没有上述防护用品时,在紧急情况下,可使用逃生型呼吸防护用品;如果你手边也没有逃生型呼吸防护用品,可选择一些简易的呼吸防护用品,如:①防毒面罩和防毒口罩等,如防氯气、光气可用碱石灰、活性炭作吸附剂的防毒口罩,防氨用硫酸铜或硫酸锌的防毒口罩,防毒口罩应定期进行检查,以防失效;②用毛巾、纱布、衣襟等做成的厚口罩(8—30层),然后浸以下列液体,如浸过碳酸钠饱和溶液及10%甘油可用来防二氧化硫、氯化氢、酸雾等;浸过 10%碳酸氢钠溶液、草木灰水、石灰水可防沙林和氰化氢;浸过碳酸钙或乳酸钙溶液可防氟化氢。 ●皮肤的防护:①防止化学毒剂损伤皮肤和经皮肤侵入体内,应穿防护服、防护靴及戴防护手套,或者可选用适当的防护油膏,如防酸用 3%的氧化锌油膏,防碱可用5%硼酸油膏;②准备简易的防护用品,遇到化学毒剂泄漏时,可立即取材,如雨衣、塑料布、帆布、油布、棉被、毯子等遮住躯体,戴上医用或工业用的橡胶手套或皮手套,穿上雨鞋,以尽量减少化学毒剂与皮肤接触。 ●眼睛的防护:①戴防风镜或佩戴简易的防护器具,以防化学毒剂损伤眼睛,或通过眼结膜进入人体,引起中毒;②简易防护方法:用铁丝、塑料纸、玻璃纸等制成防毒眼镜或用玻璃纸、透明塑料膜蒙住眼睛,四周用胶布固定在脸上。
●防止化学毒剂继续吸收:当皮肤被酸或碱性等化学物灼伤或被易通过皮肤吸收的化学品污染后,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包括贴身内衣)、鞋袜、手套等,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同时要注意清洗被污染的毛发,并注意保暖,忌用热水冲洗。对化学物溅入眼中者,及时充分的冲洗是减少组织损害的最主要措施,对没有洁净水源的地方,可用自来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0~15分钟;对吸入中毒患者,应立即送到空气新鲜处,安静休息,保证其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予吸氧;对口服中毒者应尽早进行催吐。
●心肺复苏:当患者被从事故现场救出后,如有心脏、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对意识丧失者的处理:对于意识丧失的患者,要注意瞳孔、呼吸、脉搏及血压的变化,及时除去口腔异物,当有抽搐发作时,要及时使用安定或苯巴比妥类镇静剂。
消防基本设施的投入是安全的基础。单位要按相关标准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与器材包括:灭火器、室内外消炎栓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疏散用楼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 干粉灭火法 遇到开关处漏气起火时,可迅速用干粉灭火剂,对准起火点灭火。这时可能时关闭总开关。除气源开关外,其他部位漏气或起火,应立即关闭总开关阀,火就会自动熄灭。 综合灭火法 家庭厨房着火,如火势蔓延,进入卧室,或引燃部分家具、衣物,但烟雾不大,人还能短时承受,应采取用水扑灭火焰,用被褥淋湿闷住火焰,或用湿衣物将整个钢瓶及煤气管道着火点全部闷死。如果有条件,或在邻居的协助下,尽快用家用灭火器、灭火毯等器材或设备进行灭火。
消防基本设施的投入是安全的基础。单位要按相关标准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与器材包括:灭火器、室内外消炎栓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疏散用楼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 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并保证消火栓水源充足;配备充足、适合本企业的灭火器,并保证灭火器在有效期内;禁止损坏、挪用、拆除、停止、遮挡消防设施。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消防队(站)较远的社区和大中型企业应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