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发布通报称
上午10时13分
该县一小区沿街商铺发生爆燃
初步调查,因自来水公司二次管网改造施工中顶破天然气管道发生爆燃。目前,相关责任人5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后续工作正在调查处置当中。
据目击者描述,事发在安平县红旗街,上午10时许,他听见室外传来爆炸声,“像打雷一样”,他外出查看发现,街道一侧临街店铺前燃起了大火,停放在附近的车辆也被波及,很快就有消防车抵达现场。
燃气管道作为城市地下“生命线”
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部分单位盲目施工、临时施工
使燃气管道遭到破坏
可能导致燃气泄漏甚至爆炸
↓↓↓
典型案例
01
2022年6月21日16时45分许,天津市宝坻区北城东路与吴苏路交口附近发生燃气爆燃事故。事故导致23人受伤,其中3人重度烧伤。经初步调查认定,施工企业天津大展建筑有限公司违反《天津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规施工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02
2021年10月21日8时,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发生爆燃,造成5人死亡、1人受重伤、46人受轻伤。经初步调查,在市政燃气管道改造施工时,由于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管道系统泄漏,燃气在餐馆内聚积到爆炸浓度后,遇点火源产生爆炸。事故还暴露出燃气改造工程违法转包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老化腐蚀、受压损坏……
城市燃气管线藏着哪些致命隐患?
工程施工严防“不小心”
破坏燃气管道
可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与燃气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起学习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注意
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 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 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易燃易爆物品;
3. 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注意!
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走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施工单位这样做:
1. 施工前
联系燃气公司对燃气管线进行定位,如遇施工方案变更,请再次联系燃气公司进行管线定位;确保负责施工的工人及机械作业人员了解管线位置;在大规模挖掘前,必须在挖掘探孔明确管线实际位置;距离燃气管道过近时,应采取人工开挖。
2. 施工中
当燃气管道裸露后,必须采取有效安全保护措施;必须采取有效支撑手段,防止管线下沉位移;对燃气管道进行有效标识,防止其他作业误伤燃气管线;回填时小心将警示带、保护板、盖板或其它保护装置放回原位;回填土确保无砖石瓦砾,并夯实管基。
遇到户外燃气管道泄漏,市民应注意什么?
1. 请远离现场,在安全区域拨打燃气抢修报警电话。
2. 现场禁止一切引起火花的行为,如手机拍照、扔烟头等。
3. 禁止围观、逗留,需迅速撤离现场。
4. 车辆应绕行避开,让出抢险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