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场核查违法事实
泸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和非法经营所得,依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泸溪县应急管理局将案件有关材料和证据移送至泸溪县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风险巨大
这类事故造成的教训已经及其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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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融安县大良镇“2·5”较大事故 2019年2月5日1时50分许,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大良镇大良街655号国祥便利店发生一起涉及非法经营的较大烟花爆竹火灾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96万元。 发生原因是,国祥便利店经营者(负责人)张某在人员居住密集场所未经许可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并将烟花爆竹堆放于店铺外,在烟花爆竹堆垛附近燃放,火星飞溅未及时扑灭,阴燃堆垛上覆盖的易燃物,引起燃烧,引发火灾。
勿动歪脑筋经营违法“副业”
后果你承担不起!
来源:湘西应急管理、应急管理部、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