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江西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江西省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要求,江西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紧盯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等直管行业重点企业、易发生事故关键环节和重点设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精准执法。现公布五起江西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办理的涉及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案例,推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质效。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结合《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有关条款,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对该矿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矿和该矿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结合《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有关条款,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结合《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有关条款,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结合《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有关条款,新干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项;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七项、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结合《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有关条款,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公司和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