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6时许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
一早餐店发生火灾并引发爆燃事故
事故造成1名消防员牺牲
13人受伤
(8名消防员、5名群众)
近日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刘长和粉店员工刘某某误操作开启了未与汇流排连接的 2 号丙烷气瓶 (备用气瓶) ,造成该气瓶内的丙烷直接对空排放,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煲汤灶火源引发第一次爆燃。
第一次爆燃后,丙烷气瓶存放区处于高温环境,丙烷气瓶安全阀自动开启,释放出少量丙烷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丙烷气瓶存放区四周金属围挡物等表面高温发生第二次爆燃。
第二次爆燃后,丙烷气瓶继续泄漏大量丙烷气体并大面积扩散,在高位置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团,遇厨房阁楼木板未熄灭的火星等火源发生第三次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1. 中帆公司明知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不能将丙烷作为餐饮场所燃料使用的情况下,2014年以来长期违法向餐饮行业供应瓶装丙烷。
2.中帆公司供应的丙烷未加入加臭剂,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燃气泄漏后现场人员无法感知并采取防范措施。
3.丙烷气瓶不符合民用燃气使用要求。涉事丙烷气瓶为工业用气瓶,需要专用扳手启闭,紧急情况下消防人员无法及时关闭阀门。
4.刘长和粉店丙烷气瓶存储区不符合民用燃气安全要求。丙烷气瓶未设置在单层专用房间;气瓶间通风不良,未设置机械排风、送风系统,门窗未按要求向外开,导致丙烷泄漏后无法有效扩散,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5.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不到位。中帆公司、刘长和粉店等单位均未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安全培训教育,致使相关从业人员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不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刘长和粉店未依法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丙烷泄漏后无法报警。
对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的处理建议
刘长和粉店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于 2022 年 6 月 7 日被长沙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刘长和粉店合伙人,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于 2022年6月15日被长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9日被取保候审。
长沙中帆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2022年7月8日经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长沙县看守所。
中帆公司业务员,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2022 年7月8日经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长沙县看守所。
▌来源:中国消防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