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记者从市房屋管理局了解到
该局已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对物业管理工作
提出了具体要求

-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全面对单元门厅、楼梯间、连廊、疏散走道、天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堆放杂物、易燃可燃物等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第一时间向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举报。
- 对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小区,督促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社区的指导下,合理确定位置和增设数量,积极征求业主意见,选择规范优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增设充电设施。
- 物业企业要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管理技能,利用多种形式向业主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技能等消防常识,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
通知强调,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要对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考评范围,对工作积极性差、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企业要通报批评、扣减信用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