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重视安全工作停留在嘴上,安全工作若不付诸于行动上,若不落实到位,在完美的想法只能是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及;安全零事故的结果是做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
安全工作应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工作机制,营造健康向上向善的企业文化;人人都是自我安全工作的主角,人人都应对自身的安全全面负责,人人都应有能力守住自身的安全,这些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能够做到位会更难,人人在安全工作上应用心、认真加负责。
把自己的安全交由他人代管,他人不会象你那样认真细致,不会象你那样当成大事来对待, 如果你是驾驶车辆的司机,若遇到交通事故时,你会本能地第一时间保护自己,至于车上的乘客你会无暇顾及,乘客的生命在车辆启动时取决于你,而你却在关键时刻首要的是条件反射地守护自己,把自己的安全交由他人主宰,本身便是不安全的行为,含有极大的潜在隐患。
无论从事何种作业,都应有规矩意识,都应遵章守纪,不能我行我素、唯我独尊、肆意妄为;所有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习惯等文件,都是曾经事故教训的提炼与总结,亡羊之后不补牢,就会重蹈覆辙,接二连三再亡羊;亡羊之后需要补充完善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习惯等文件,后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才能防止再亡羊。
我们无法准确预知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我们无法准确预判下一秒是否会飞来横祸,没有危机是最大的危机,满足现状是最大的陷阱,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居安思危、化险为夷及转危为安;用曾经的事故教训及安全运作规律为指导,做一万防万一、做百密防一疏。
我们重视安全、聚焦安全,日常管控身边风险、消除现场的隐患,花心思在安全上,就会大概率地处于安全状态;如果我们无视安全、无视制度,对身边动态风险没有全面充分地辨识,对安全措施没有进行有效落实,对现场的隐患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小概率的事故就会大概率地大祸临头。
安全工作应对关键的少数必须严谨慎密地管控,不能有疏忽、不能有漏项、不能有漏洞,关键的少数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的异常状态、少数事故易发人群、异常的作业活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重大作业风险等。
每个地区、每个部门及每个单位对“将风险管控的可以接受的程度”解读会有所不同,有的地区将不发生伤亡事故确定为不可以接受的程度,有的部门将重伤及以上事故确定为不可以接受的程度,有的单位将轻伤事故及以上事故确定为不可以接受的程度,有的基层单位将未遂及险肇事故确定为不可以接受的程度;由此对风险的管控也不尽相同,配置的资源也会有所不同,安全工作目标也会有所差异。
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明确了不能出现伤亡事故,这是法律的红线及法规的底线,每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者及从业人员应严格遵章守纪,头上悬着安全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若触碰法律的红线、逾越法规的底线,则会被一剑封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