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北京公布一起地铁电力改移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坍塌事故。6月11日,据平安北京官博消息,4名事故相关责任人近日已被刑拘。
5月中旬,《朝阳三里屯北京星远福源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18”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报告指出,2024年1月18日,北京地铁3号线一标工体北路电力改移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1名工人因沙土掩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施工人员违章作业,事发单位安全管理不力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月18日14时30分许,隆祥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王某才通知工人田某军、庞某、曹某丰前往10号工作井,向9号工作井方向进行地下管槽挖掘和拼管作业。
16时30分许,当田某军在挖掘管槽时,上方土方突然发生坍塌,将田某军掩埋,并伴有巨大声响。
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16时30分许,坍塌发生后,王某才、庞某、曹某丰立即前往查看,并使用铁锹等工具进行挖掘,救援被掩埋的田某军,但三人均未拨打救援电话。
18时20分许,王某才、庞某、曹某丰将田某军救出,救出时王某才发现田某军已无呼吸等生命体征。
18时30分许,王某才向隆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虎报告事故情况,但李某虎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
20时许,李某虎到达事发现场。
21时30分许,王某才为隐瞒事故情况,将田某军运往河北省。
22时许,李某虎向星远公司副总经理何某新汇报事故情况,但何某新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
23时10分许,田某军亲属拨打“110”报警电话。
23时30分许,当运送田某军的车辆行驶至北京市怀柔区时,王某才接到公安怀柔分局怀北派出所通知,要求其返回事发属地机关接受调查。
19日3时许,在公安机关接报事故情况后,陈某友向曲某星汇报事故情况。
综合相关调查结论,认定本起事故直接原因是:田某军在管槽内违章作业时,上方土方突发坍塌将其掩埋,加之现场人员未采取科学救援措施,最终导致田某军死亡。
直接原因分析
经检测鉴定,坍塌处上方的土壤状况为圆砾。田某军在管槽内进行挖掘和拼管作业时,未按照技术要求将施工步距控制在0.25米范围内,未采取支护或固壁措施,致使有约1.6米长度的管槽内壁无支护,且管槽上方土壤状况由粉质黏土转为圆砾,圆砾的黏聚力和摩擦力不足,无法支撑土层重量,导致突发坍塌将田某军掩埋。
在田某军被掩埋后,现场人员未按应急预案要求开展救援工作,致使田某军未得到科学救援,最终导致其死亡。
间接原因分析
1.违规组织施工。隆祥公司在停工期间擅自组织工人入场施工,在明知施工现场存在坍塌隐患的情况下,强令田某军进入管槽内冒险作业,且未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采取支护或固壁措施。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星远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失管失查,未派遣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未派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消除违规施工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星远公司、隆祥公司未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致使田某军安全意识淡薄,掘进深度远超安全距离,导致坍塌。
此外,北京星远福源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及北京隆祥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4人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调查组指出,隆祥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王某才、隆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虎、星远公司项目经理陈某友、星远公司副总经理何某新等4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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