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安全问题、解决安全问题、提前防范事故,在此过程中应对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利用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教育措施管控风险;安全检查应排查各类隐患,排查应细致全面,对排查出的隐患应进行分析研讨,判断其可能激发成事故的概率及可能导致事故的伤害程度,分清主次依次进行治理,当然对于激发事故概率趋近于零的隐患,可以利用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教育措施进行控制,集中优势资源优先治理激发事故概率较大的隐患。
个别安全检查组成员往往将隐患的影响程度无限度扩大,如将道路有一点不平引申为低洼处若掉了一块石子,过往车辆轮胎边缘碾在石子上,石子飞溅正好击中过往行人的眼睛上,造成过往行人伤残;做为安全检查组成员有这样的思维没有过错,但以此要求责任单位重新修路便有些过了,试想在平坦的道路上也有发生这种事故的概率,应对道路上的石子进行管控,会更直接了当地消除隐患。
企业常常提出没有事故并不代表安全,没有隐患才是真正的安全,将零隐患变成安全工作的目标;事故管控前移至对隐患的管控方向是对的,但实现零隐患的目标是漫长的,全部消除隐患不仅需要动用足够多的资源,更需要每时每刻都要将动态的隐患全部排查出来,在生产实践中会遇到诸多难题;是否有必要?需要进行商榷及研讨,对隐患利用LEC评价法进行打分,分值极低的利用安全管理措施可以解决的事,没必要利用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改进。
人人都是安全工作的主角,安全检查组成员都应具有安全情怀,其实每个人对安全工作的目的是相同的,防范事故是安全工作的终极目的,其它的事都是围绕这一终极目的所开展的具体活动,各种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项工作也是如此,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是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遏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解决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等都对防范事故有利;但做为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企业而言,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时不生产,能够持续生产的前提是有利润,有利润能生产、没有利润想生产也难、没有利润安全也难,能够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能够实现零伤亡事故也是一种现实的选择,实现过程的本质安全是一种目标,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安全发展中持续走强。
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合法合规,要求企业依法依规进行运营,企业安全工作的所作所为必须合法合规,同时应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制定高于标准规范的管理体系;做到了合法合规性并不代表不会发生事故,但发生了伤亡事故一定有不合法不合规的因素,法律法规对安全工作的过程及结果追究责任,过程符合要求结果没有达到安全工作的终极目的也是失职失责的行为。
安全检查不是万能良药,不是检查的频次越多越好,不是检查的一大堆小问题就证明检查得越细致,不是进行了安全检查就能成为避责免责的证据;安全检查应不忘终极目的,所有的安全过程活动都是为了零事故,有了零事故结果便是避责免责的证据,便能证明安全检查有了实效;发生了事故安全检查铺天盖地而来,事后型“亡羊补牢”的做法不值得提倡,事先防范安全事故并取得零事故的结果是共同目的之所在。
安全工作应多些对现场的调查研究,并进行深入细致地剖析思考,注入安全智慧资源,找准安全工作的问题,而后想方设法激发责任单位的同生动力,责任单位能够自动自发地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并且在实践中不能提升隐患排查的综合能力,安全执法部门及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或责任单位授之以渔,借力借智为企业进行安全体检、安全会诊及安全专题调研,多传授方法、多提供引层、多提供服务,最终让企业或责任单位具有足够的安全能力,完成相应的过程安全活动,实现人人零事故的安全工作目标;授之以渔比授之以鱼要好得多,企业或责任单位应更多地承担起安全检查工作,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可分解落实到班组、岗位及个人,全员有能力进行安全自检自查,全员有能力保证安全自检自查的质量,会比外力推动式的安全检查更有其实效性。
来源自公众号加加顺